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北斗现代农业应用示范项目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通讯员 2019-07-25
各有关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农机)局(办、中心):

为做好北斗现代农业应用示范项目总结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包括北斗农机终端安装情况及有关合作社和机手的数量统计,北斗农机终端使用情况及分类监测数据统计。

(二)资金筹措及使用情况。包括国家购机补贴兑付资金、地方政府的项目配套资金、合作社的自筹资金,以及各项资金使用情况。

(三)主要推进措施。包括地方政府的支持措施、项目终端安装工作方案、项目技术培训、地方自主平台建设,以及组织措施(运行机制)等情况。

(四)主要实施成效。包括合作社和机手的使用成本、作业效率,以及行业管理效果等。

(五)有关问题和建议。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办法和建议。

二、有关要求

(一)时间要求。各有关县(市、区)项目总结工作要于8月15日前完成,并上报所属市(州)级农业农村(农机)主管部门。所属市(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于8月31日前上报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二)项目监督。各有关项目县(市、区)的项目资金要及时支付,特别是购机补贴资金的兑付。所属市(州)级农业农村(农机)主管部门负责对所辖项目县(市、区)项目总结验收工作的跟踪督办,并抽查核实北斗农机终端安装数量。省农业农村厅将适时组织项目监理公司、项目检测公司对有关项目县(市、区)进行随机抽查。

(三)项目总结报告要求。各有关项目县(市、区)农业农村(农机)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提供全面、真实、有效的数据和情况,总结报告要符合项目技术设计和资料存档标准,为项目平台+终端的全面验收提供可靠支撑。

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联系人:李彦

电话:027-82818962、18571665425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