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 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鄂发〔2018〕1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我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高质量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谱写恩施乡村振兴新篇章。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乡村经济实现多元化突破格局,初步构建符合州情实际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 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文化进一步繁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形成; 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 如期实现所有县市脱贫摘帽,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到2035 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相对贫困进一步缓解,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富美乡村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二、工作重点
(一)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发挥生态、硒资源优势,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特色化、绿色化、优质化、品牌化发展,全面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乡村产业兴旺、农民生活富裕。
1.发展壮大特色产业。深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强力推进生态文化旅游、硒食品精深加工、生物医药、清洁能源“四大产业集群”建设,大力实施“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加快建设州高新区农产品加工园、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壮大茶叶、畜牧、马铃薯、中药材、蔬菜、林果、烟叶、木本油料、观赏园艺等特色产业规模,到2020年全州硒产业基地面积达到850万亩,实现每个县有1-2个主导产业,每个乡镇有1个特色产业,每个村有1个特色板块,农民人均产业基地达到2亩。完善标准体系,健全监管体制,实施全域绿色化生产,全州特色产业基地40%以上达到绿色食品标准,10%以上达到有机食品标准。以“恩施硒茶”“恩施硒土豆”为重点,每个主导产业打造一个州域公用品牌; 大力培育中国驰名商标,到2020年,全州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5件以上; 推动地理商标注册认证,全州符合“地名+品名”特征、达到注册认证条件的地理标志产品全部完成地理证明商标注册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 强化品牌推介,恩施特色农产品、硒产品品牌形象店、产品体验店和直销店覆盖国内主要大中城市。(责任单位: 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畜牧兽医局、州烟草专卖局、州旅游委、州硒资源保护与开发局、州食药监局、州药办、州发改委、国家富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州质监局、州高新区、州工商局,各县市)
2.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完善产地预冷、销地冷藏、温控运输、保鲜包装和产地初加工设施。加快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实施农村电商工程,到2020年底实现快递物流、村级电商服务站点村村全覆盖,每个县建成1个电商产业园,培育1个电商小镇、10个电商特色村。支持供销、邮政、快递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拓展一批休闲、体验、民宿、避暑、文创、观赏、运动、探险等新业态,开发一批“农旅”“硒旅”“林旅”“康旅”等新产品,建设一批乡村“旅游综合体”“田园综合体”,推出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线路。(责任单位: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畜牧兽医局、州烟草专卖局、州旅游委、州药办、州发改委、州高新区、州经信委、州招商局、州商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工商联、州文体新广局、州卫计委、州供销社、州邮政管理局,各县市)
3.加强农业生产能力建设。加快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大力提升耕地地力,实施土地轮作、休耕,推广种养结合、生态循环新模式。发展绿色生态健康养殖。加快发展现代高效林业。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一批骨干水源、水处理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大力推广适宜恩施山地特点的新机具新技术新模式,加强农林水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做好“三农”气象保障服务。(责任单位: 州农业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水利水产局、州林业局、州畜牧兽医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气象局、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恩施银监分局,各县市)
4.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社会化服务水平。积极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实施农业科技工程,加快建设农村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到2020年全州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0%。深入推进农业科技“五个一”行动。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健全完善“以钱养事”新机制,推进公益性服务与社会化服务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责任单位: 州科技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畜牧兽医局、州农科院、州药办、州烟草专卖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各县市)
5.全面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深入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2018-2020年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0000公里。实现县县通铁路、县县通高速、乡乡通二级公路、村村通四级公路、多数自然村通沥青水泥路,具备条件乡镇通达一级公路,为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基地配套建设旅游公路。持续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畅通输送通道、优化配供网络、提升供电质量,大力提高乡村用电保障能力,全面实现农村电气化。实施“气化乡镇”工程。大力实施安全饮水提升工程,农村安全饮水保证率和水质合格率均达到100%,集中供水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2019年底前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构建光纤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卫星互联网相互融合、互为补充的通信网络,实现乡村网络覆盖无盲区。推进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创办一批立足武陵山区、辐射全国的特色农产品集散中心、交易中心和配送中心,推动物联网在乡村的普及应用,建成发达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责任单位: 州交通运输局、州发改委、州铁路办、州高路办、州旅游委、州经信委、州住建委、州商务局、州水利水产局、州无线电管理处、州邮政管理局、国网恩施供电公司、电信恩施分公司、移动恩施分公司、联通恩施分公司、铁塔恩施分公司,各县市)
6.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八个到村到户”,坚持分类精准施策,统筹整合各类资金,全面补齐水、电、路、通信、住房等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按照“五个一”要求深入推进产业扶贫,让贫困户通过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多渠道增收。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综合运用政策引导、教育培训、典型示范、村规民约等措施,引导贫困群众依靠勤劳脱贫。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帮扶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大力倡导民营企业和社会扶贫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积极发动个人扶贫,深化实施定点扶贫,认真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构建多方参与、共同发力的大扶贫工作格局。按照县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县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脱贫攻坚指挥体系、决策体系、工作体系、考核体系、保障体系、监督体系,以最严标准、最严纪律、最实作风、最实工作,确保真脱贫、脱真贫。(责任单位: 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州直各单位,各县市)
(二)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坚持把人才支撑放在首要位置,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显身手,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7.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严格标准选优配强县乡党政领导班子、村支两委班子,持续开展“双强”书记培育,不断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民政局,各县市)
8.精准培育职业农民。健全完善职业农民培训、职称评定等政策体系,以生产经营型农民和专业技能型农民为重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带头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技能服务人才等各类新型职业农民,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责任单位: 州农业局、州人社局、州畜牧兽医局、州农经局、州扶贫办、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
(三) 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推动农村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12.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理论宣讲和百姓宣讲活动,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充分调动农村群众积极性,推动乡村文化繁荣发展。充分挖掘恩施州优秀传统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和红色革命文化资源,保护好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古树、民俗、农业遗迹等文化遗产,融入生态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发展。大力巩固、拓展农村文化阵地,完善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打造文化体育“一县一品”,发挥县级公共文化机构辐射作用,每个乡镇建设1个综合性文化中心,每个村建设1个文化活动室,加快建设文化示范村和农村文化广场,发挥农家书屋作用,持续开展文化惠民、送戏下乡活动,丰富农民文化生活。(责任单位: 州委宣传部、州文体新广局、州民宗委、州旅游委、州住建委、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各县市)
(四) 推动乡村生态振兴。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厕所革命”、精准灭荒、乡镇污水治理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支撑点。
加强村镇规划管控。制定乡村修建性详规,引导农民依规建房、合理建房、相对集中建房。引导农民突出山水特色、土苗风情、历史文化建设花园式庭院,形成独特的恩施乡村风貌。引导农民注重环境卫生,实行家畜家禽围栏养殖,保持房屋内外干净、家居整洁。(责任单位:州城乡规划管理局、州住建委,各县市)
(五) 推动乡村组织振兴。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推动基层组织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和服务群众工作。
三、强化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州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落到实处,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工作机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充分发挥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各县市每年要向州委、州政府报告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进展情况。建立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责任单位: 州委组织部、州委农办、州编办、州考评办,各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