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管春耕备耕工作的紧急提示

通讯员 2020-03-12
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春耕备耕的指示,全面落实鄂防指〔2020〕36号、65号、90号、99号和鄂政办发〔2020〕7号文件精神,做好全省春管春耕备耕工作,特就当前重要工作再次提示如下:

一、成立农资应急保供配送专班。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班,组织开展农资供需调度,负责所辖区域种子种苗、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及时足量供应,确保春耕生产正常开展。

二、强化农资精准调剂调运。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对本辖区农资需求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缺口量不大的农资品种,要按照需求及时组织调剂;对缺口量较大的农资品种,第一时间以市(州)为单位汇总上报厅生产保供组(相关业务单位),我厅及时根据需求组织调运。

三、开展农资“点对点”配送。对辖区储备农资,要科学调配调运,根据农民生产需求,组织农资企业、生产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第一时间开展“点对点”配送,确保不误农事。

四、加强在田作物管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科学防灾减灾。当前重点抓好小麦油菜肥水统筹,切实做好小麦条锈病、赤霉病和油菜菌核病防控,最大程度降低气象灾害和生物灾害损失,力争夏粮夏油“开门红”。

五、强化保障措施。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要切实落实好中央、省相关文件要求,用足用好已出台抗疫生产有关政策,统筹实施2020年各类农业项目,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力促春季农业生产有序开展。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