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三夏”农机化生产工作的通知

通讯员 2020-05-14
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农机)局(办、中心):

当前,我省“三夏”农机化生产即将全面展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农机化生产各项工作,根据《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当前春耕生产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疫情防控。当前,湖北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全省除武汉市东西湖区外所有县域均调整为低风险,我省疫情防控响应级别由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级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但我国外防输入压力仍然较大,国内疫情反弹风险依然存在。抓好“三夏”农机化生产是确保夏粮夏油颗粒归仓的关键措施,对稳住粮食生产基本盘、发挥好“三农”压舱石作用,提振信心、稳定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三夏” 农时紧、季节性强,农业机械和人员流动性大、作业持续时间长,人员流动和聚集易带来疫情反弹风险。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严格防范应对,决不能放松懈怠,决不能掉以轻心,决不能麻痹大意。要压牢压实属地责任,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三夏”农机化生产各项工作,努力将防控风险降到最低。

二、加强机具调度。密切关注本地油菜和小麦成熟情况,及早摸清当地作业机具需求情况,通过信息媒体发布作业需求信息,加强机具调配确保供需基本平衡。本地机具缺口较大和供需严重失衡时,要立即通过信息网络等方式发布用机需求,引导附近机具帮助作业,并根据情况请求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帮助,协调组织更大范围机具支援。要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等服务组织的优势,积极推广订单作业、承包作业、“一条龙作业”等服务方式,推进农机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

三、加强服务保障。机具作业质量是完成“三夏”农业生产任务的重要保障,各地要积极围绕机手培训、机具检修、零配件准备开展工作,确保机具和机手以良好状态投入“三夏”农机化生产。做好农机产品质量、维修质量、售后服务质量的投诉受理和调解处理工作,维护正常的农机作业秩序。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升级、机具供需失衡、燃油供应不足、道路转运不畅、生产事故突发、极端天气变化等因素,提前制定应急预案,科学安排作业任务,确保成熟一亩、收获一亩、抢种一亩,千方百计加快“三夏”作业进度。

四、加强部门配合。各地要密切保持与当地公安、交通、卫生、商务、应急和气象等部门沟通联系和衔接配合,共同为“三夏”农机化生产创造良好环境。要主动协调公安交管部门,加强秩序管理和交通疏导,保障农机顺畅跨区转移;主动协调交通运输部门,落实对跨区作业机车减免通行费的优惠政策;主动协调商务部门和石油石化企业,保障农用作业用油充足供应;主动协调气象部门,及早应对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及时安排引导农机具抢收抢种,不断提高机械化夏收夏种夏管的质量和效率。

五、加强安全监管。各地要始终牢记“安全责任重如泰山”的工作理念,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紧密结合本地实际,修订完善农机安全风险防范预案,突出安全监管重点,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农机手安全生产意识,全面排查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提升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生产性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机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